日前,金山区卫生监督所按照《2013年金山区公共场所贯彻实施细则专项方案》的要求,开展美容美发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区卫监所对辖区内30家大型美容美发场所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场所从业人员持证情况,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情况,消毒设施设置、使用情况以及顾客用品清洗消毒情况等。从检查结果来看,3户单位在岗从业人员未获得健康合格证,1户单位超范围营业,1户单位未对场所空气进行卫生检测,1户单位未对公用拖鞋进行清洗消毒,整体合格率为80%,区卫监所对不合格单位已立案处罚。
区卫监所还对前期检查的30户单位的毛巾、剪刀、梳子等顾客用品进行采样抽检,并送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据悉,该所接下来将对本次采样不合格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且责令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