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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老赖海南经济纠纷牵出犯罪事实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5-8-8 12:03:43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中新网海南8月6日电(方茜)海口海事法院在执行一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发现被执行人涉嫌经济犯罪,执行当机立断将线索移送机关。近日,被执行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3月11日,茂名市茂南大地石油化工厂(以下简称大地化工厂)及其代表人吴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借款2000万元,期限2个月,以大地化工厂所有的18#罐内3500吨原料油作为抵押。还款期限届满后,大地化工厂及吴某未能借款本金。同年9月11日,双方共同向海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海南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作出(2013)海仲(分)字第146号调解书,确认大地化工厂应于调解书生效后3日内黄某龙借款本金200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大地化工厂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黄某龙遂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口海事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地化工厂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执行立即查封了其厂区内18#罐内3500吨原料油,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014年4月10日,买受人柯某和张某以最高价2022万元竞得该原料油。4月21日,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局带队前往广东茂名进行交付。

  交付现场,大地化工厂设置多重障碍,言语执行,采取事先将厂区内的动力电缆切断致使不能启用抽油设备等手段阻碍交付。执行逐一排除困难,随着交付工作进行,买受人发现18#罐中油品数量、质量和评估报告不符,遂现场抽样送检。检测报告显示,18#罐内水的比例占到98%以上,即大地化工厂通过罐体结构处理虚构了罐内有3500吨原料油的。

  执行认为被执行地化工厂及其代表人吴某的行为可能涉嫌经济犯罪,当机立断与茂名取得联系,由对现场的进行固定。事后,执行向茂名当地移送了相关材料。不日,被执行人代表人吴某被茂名刑事立案。后吴某被检察机关提起起诉,经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介绍,本案属于典型的民事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虚构3500吨原料油,以此为抵押与交易对方签订借款合同,骗取资金。被执行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本案当事人的利益,不管还将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严重了正常的金融交易秩序。参照《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必须及时移送的通知》的,执行向机关移送了相关材料,最终成功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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