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高速公上是要限速的,当然这是为了司机的安全考虑,每位司机都应该无条件的遵守。但是,除此之外,
所谓的限时是指以高速出入口之间里程除以最低限速(60公里/小时)为计算标准,一旦超过这个时限12小时,就要缴纳“超时费”。给出的解释是为了打击驾驶员偷逃通行费的行为。
因为此前有些司机为偷逃高速通行费,一度出现过驾驶员暗地里换卡的情况。即相对方向的两辆车相互配合,在运输中途或服务区内相互交换通行卡、更换假车牌,偷逃高速公通行费。
所以,为了打击这一行为,高速超时费就应运而生了。不过,高速“超时费”在各省份收费标准不一,比如,安徽高速超时费收费标准:在高速公上行驶时间超过时间12小时的车辆,又无法提供在服务区相应的消费证明,就要按网内最远距离收费站到本收费站收取通行费。
而陕西省高速超时费收费标准:如果车辆从进口收费站到出口收费站之间的时间远远超过了正常所需时间,但又无释或证明正当原因,就要按照本省网内距离本收费站最远里程的另一收费站作为驶入站,双倍缴纳通行费。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所谓的服务区就是让车主来休息的,如果因为过度疲劳导致睡过了头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按照车主只要保留好服务区住宿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收费站工作人员是不会跟驾驶人多收费用。
但是,这样的有点太想当然了,有多少车主愿意花钱去住旅馆,其实绝大部分车主都是在自己的车上睡觉的,尤其是那些大货车司机,高速费本来就很高了,谁不想多省下点钱。请问,他们哪来的住宿发票?
甚至有网友表示,换卡是管理上的漏洞,和服务区休息超时所谓的低于每小时60公里一点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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