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嘉峪关市国家税务局联合服务单位对住宿业小规模纳税自行开具专用发票政策开展专题培训,对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政策、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纳税申报表填写以及专用发票领用、开具、保管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
为进一步完善营改增征管服务,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原来的91个城市扩大至全国,纳税人无需往返办税大厅,实现办税“少跑腿”。
该政策的实施对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小规模宾馆、酒店可实时为客户开具专票,无需再到税务机关,节约了时间成本,也避免了客户流失,从而有利于其拓展市场、扩大经营。
经过前期摸底,嘉峪关市264户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中,有24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率先纳入自开专用发票管理。全市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工作已于12月1日起全面推开该政策,在方便消费者取得专用发票的同时,也进一步满足了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的个性化办税需求,拓宽了宾馆酒店客源,支持了小规模服务业发展。
我局将继续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质效,确保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政策的全面落实,以合作共赢的方式促进住宿业纳税人做大做强。
嘉峪关市国税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局韩月朝局对《陇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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