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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最起码应该是去盘活闲置资源,有偿与他人分享,从而提升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共享充电宝、共享单车,其实都是包装过的租赁业务,从平台、业务模型、资产、网络效应和市场趋势这 5 个维度,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之间有着泾渭分明的差异:
首先共享经济需要一个链接两端,为双方提供撮合、交易服务的平台。正像 Uber 链接了私家车主和乘客,Airbnb 链接了个人房东和有住宿需求的旅行者。平台赚取的是服务费、中介费,以及流量带来的广告收入。
共享单车和充电宝这样的租赁业务是不能称为平台的。因为他们都是由单一商家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出租业务,商家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不存在撮合交易的过程。商家是直接通过工具型的 APP 或其他流量入口,出租物品的使用权,赚取租金和押金的利息。
得益于平台链接起了两端的用户群体,共享经济的业务流程一定是 C2C 的,由用户对用户,这才符合共享的;而租赁业务大多是 B2C 模式,直接由商家提供服务或出让物品的使用权给用户。这是由公司主导参与,应归类于商业行为,谈不上共享。
在共享经济的 C2C 中,平台只是起撮合交易的作用,并不占有物品、服务的所有权,常轻资产的模式。所以不论是 Uber 还是 Airbnb,因为不占有汽车、房屋这些物品,因此也不需承担后期的费用,这些成本都是由私家车主和房东自己去承担。如果不考虑补贴大战,只说商业本质的话,Uber 和 Airbnb 简直一本万利,其边际成本几乎为零。
而租赁经济要维持增长,必须持续保持投放规模的扩大,也就是一份资产投入对应一份收益,这常重资产的租赁模式,在边际成本方面的降低也非常有限。
对于轻资产的共享经济,C2C 的双边网络效应常明显的。不论 Airbnb 的房东和房客,还是 Uber 的司机和乘客,都是越多的 供给端 使得 需求端 的体验更好,越多的 需求端 又刺激了 供给端 的销售。两个 C 端的相互促进,会促进平台像滚雪球一样的成长。
对于租赁经济而言,网络效应却没那么明显。确实摩拜、ofo 投入越多的单车,会减少用户找车的成本,用户的粘度会增大,降低退押金换厂商的可能。而骑车的人越多,也会加大企业的市场投放力度。
但问题是,摩拜、ofo 并没有占住流量入口。现在有很多新晋涌入市场的单车,从微信、支付宝扫一扫都能用车,并不需要非得装 APP,而且无需押金,这就让用户拥有了很多替代选择。
没有网络效应,就难以形成垄断优势,市场趋势一定是各自割据一方,多个平台并存的局面。那你又凭啥自称为独角兽企业呢?所以共享单车是有价值,但我认为估值不应该这么高。因为资金的乘数效应,网络效应并没有这么大。
而真正的共享经济,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居领先地位的平台规模收益(Return to Scale)会显著递增,最终会利用更丰厚的资本优势清盘对手,很容易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正如 Airbnb 现下规模就已很难被追赶,滴滴统一了国内市场,Uber 虽然在全球多个国家还在大战之中,但每个市场也仅剩一两家竞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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