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月3日电()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为旅游市场秩序,加快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旅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针对旅游市场秩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市场监管的新要求,立足文化和旅业管理职能,明确了适用范围、分级管理和联合等相关事项,建立了列入、告知、发布、、信用修复、移出等一整套管理流程。金木水火土命查询表
随着“互联网+旅游”的日益活跃,线上各类不规范的旅游经营行为引发关注,针对这一趋势,《办法》明确线上线下同步纳入管理。《办法》适用主体既包括传统的旅行社、景区、旅游住宿等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导游等从业人员,也包括新兴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提供在线旅游服务或者产品的经营者(即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及从业人员,上述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具有《办法》七类严重违法失信情形之一的,就要被列入旅游市场实施。同时还将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管理,实施联合。
据介绍,这七类严重违法失信情形包括:因侵害旅游者权益,被判罚的;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文化和旅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处罚的;旅游市场主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市场主体主要责任的;因侵害旅游者权益,造成游客滞留或者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连续12个月内两次被列入旅游市场重点关注名单的(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列入旅游市场的其他情形。
在对失信人的方面,《办法》与此前文化和旅游部等2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的合作备忘录》实现有效衔接,明确了六大措施,其中,对被纳入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将在参与评比表彰、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等方面予以,向相关部门通告其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实施联合;对被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实行高消费旅游,即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代表人等四类人员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