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作为最高机关刊,载文阐述司释,分析典型案例,反映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道社会所关心的重大案件审理情况,研究解答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环境是时下一个热词,不仅有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还有营商环境、环境。我们今天关注的是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和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可以影响状态 , 社会环境可以影响生活方式,人文环境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影响工作状态、价值取向,甚至工作成效。司法工作事关公平,社会和人文环境尤其重要。
曾几何时,“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的现象相当广泛地存在过。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有多少苦涩与无奈,“不是个中人,难解其中味”。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有多少在办案中没有受到各类请托的烦扰?又有哪一位正直的愿意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下开展工作?虽然我们并没有一个详细数据来说明不判决与“非法干预”“违规插手”“内外”之间的关系,但从已经查处的涉案违法犯罪个案来看,大多都与“非法干预”“违规插手”“内外”有关。或者说,每一个不的判决背后,大多有着“非法干预”“违规插手”“内外”的影子。
“一次不的判决,其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一支水流,而错误的判决则是污染了整个水源。”这是英国哲学家培根关于司法与社会关系的经典表述。水是生命之源,也是一切生物赖以的基本条件之一。水流被污染了不,水源被污染了才真。在一个社会,司法是的最后一道防线,谁是判决的胜者,就相当于宣布了谁是。每一次的判决都是对社会的重申。反之,每一次不的判决都有可能产生社会风气下滑的蝴蝶效应。实践中不乏这样的。所以,在每一次司法判决之前,都需要排除一切可能干扰作出裁判的法外因素。
正是为了排除“非法干预”“违规插手”的影响,杜绝一切可能的“内外”,净化和判决赖以产生的“水源”和“土壤”,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三个”:《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这“三个”在内容上一脉相承,在机制上相互衔接,在措施上形成配套,在适用对象上互为补充,全方位、立体化地构建起了一个排除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隔离带”。对外部人员来说,这是干预司法的“高压线”;对内部人员来说,这是抵御非法干预的“挡箭牌”。将“三个”广而告之,就会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外防干预、内防插手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共同构筑起一个排除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安全屏障,让司法活动保持在一个未被污染、透亮的空间内,确保为社会提供最的司法判决、最核心的价值判断、最生动的示范案例。
我们深知,凡事首先要从自身找原因,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事物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净化司法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这一点上也是如此。无论是来自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的招呼、条子、材料,还是司法机关内部领导、同事、熟人的打探、说情、施压,包括一些案件当事人的所谓门、关系、,能不能发挥作用,能够发挥多大作用,最终一定还是要通过司法人员的操作来实现的。所以,落实“三个”首先从司法机关内部做起,要求司法人员能够沉得住气、静得下心、保持好定力,抵得住各种干扰、压力和。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脍炙人口,妇孺皆知,其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品味。师徒西行途经白虎岭,孙悟空见此处峰岩重叠、涧壑湾环、虎狼成阵、麂鹿作群,不免心生疑惑。前去化缘之前,用金箍棒画了一个很大的圈,将唐僧等人圈在其中,并一再,只要不出这个圈,可保平安无虞。凭借这道屏障,白骨精虽三番变化,却也无法近身,奈何不了唐僧。但唐僧没有经住凡尘纷扰,在猪八戒劝说下,最终还是走到了圈外,遭受一劫。故事意思很明白,越了界、出了圈,说明六根未净,还不到家,理应受到惩罚。“三个”就像这个圈,是为司法人员而确定的工作底线,也是司法人员的行为边界。司法人员办案过程也有点像唐僧取经,前行上总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压力和,面临多种和风险,关键是要洁身自好,始终如一地坚守初心、牢记。
梦见和死去的亲人说话
有人说,人生就像是西游记一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什么时候到来,甚至有时候明明身处之中,还误以为这是的恩赐。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司法人员的状态是好的,住了,抵御住了干扰、压力和,他们是真诚欢迎并遵守“三个”的。但确有少数人懈怠,在工作和生活中违反司法职业准则,越了界、出了圈,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也有极个别人至今仍然、心存侥幸,甚至胆大妄为、顶风违纪。所以,组织开展“三个”落实情况专题检查和教育活动正当其时。全体司法人员接受教育,提高认识,互相督促,一体遵守 ;遇到干预,如实记录,主动报告,必能为司法人文环境带来一番新气象、呈现一个新面貌。